本澳接二連三再發生風化案件。一名年約20歲懷疑有戀足癖好、在內地升學男大學生,過去兩年暑假回澳,竟然不少於30次,疑當見到熱褲、短裙或穿著制服女子時,色心即時起動,先跟蹤目標人物,再借故在她面前將東西跌落地上後,蹲下並從後伸手撫摸女子足部,甚至伸手進女子下體亂摸一通,乘對方驚恐莫名之際逃離現場。
而在同一個月內,警方亦揭發另一宗涉及青少年有傷風化行為,一名疑有「戀白襪癖」19歲無業青年,過去一年竟超過30次在不同區域街頭性脅迫未成年男童,手法同樣藉詞不小心有硬幣跌入男童鞋內,當要求取回硬幣之際,狂徒已等不及對方回應,強行將男童拉到梯間,捉著男童小腿,隔褲磨擦自己下體。
此外,治安警一周前左右,公布拘捕了一名喜歡偷拍女人臀部,兼且專在晚上11時過後,在新橋區一帶向年輕女子露械的任職保險中年男子。
我們不禁會問,點解最近社會有特別多這類有傷風化的案件發生?是案件一向有發生,我們不知?還是社會最近變了?抑或有人乘著本澳未有「非禮罪」,肆無忌憚對異性進行性侵行為呢?
網上早前有段短片流出,是一對相識的男女,男子故意撫摸女子臀部,之後女子大叫「非禮」,但男子竟彈出一句:「澳門都冇非禮罪嘅!妳告我啲乜呀?」來測試市民反應。
其實,澳門真的沒有「非禮罪」,目前受害人只能以「性脅迫」及「侮辱罪」等作出提告,但「侮辱」屬於私罪,即提告責任落在受害人身上,當中程序繁瑣,受害人會覺得告得入所付出代價,較施害人制裁更大。
為保障女性權益,坊間大部分意見贊成將「非禮」獨立成罪,不再附設任何罪名之下,同時希望政府承諾今年內推出的公開諮詢草案中,將非禮、性侵等定義細分清楚,務求盡早將「非禮罪」立法。
此外,風化案件的發生,亦反映部分人的兩性關係認知出現扭曲、性知識及法律常識嚴重不足,故必須由學校及家庭教育出發,教導市民如何建立正確兩性互動關係。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