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社諮委張淑玲昨日於議程前發言時表示,特區政府近年雖然大力推動源頭減廢,但成效有限;而在廚餘回收整體計劃方面更只在研究階段,反觀鄰近地區都已積極發展廚餘回收。她以台灣為例指出,當地政府規定,市民須將廚餘從家居垃圾分類出來,否則,會被罰款。
她建議,環保局可研究與物業管理公司及業主委員會合作,在屋苑及社區推廣垃圾分類及廚餘回收;政府亦可在未來建成公屋群及新城填海住宅區內,設置廚餘收集站,鼓勵市民將廚餘分類。
她稱,應充分發揮「環保節能基金」作用,鼓勵酒店及食肆利用基金資助,添置處理廚餘設備,並資助環保團體成立社會企業,從事及推廣廚餘回收工作,將從酒店、餐廳及超市收集得來的廚餘食物,派發給有需要弱勢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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