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調解試行計劃將於明年推出。本身是社工兼婦聯離島家庭服務站主任伍安琪認為,政府推行家事調解機制能夠避免一些因家庭糾紛而衍生的社會問題,更加穩定社會的和諧。伍安琪又稱,由於家事調解涉及很多法律的知識,需到香港接受相關的培訓,她希望政府將來能設立家事調解員機制中心,以培訓本地的調解專員和提供實踐的平台。
法制研究學會會長陳華強指出,現時在本澳報考的調解員課程只具有本澳資格,認為政府應將本澳相關認證機構與國際聯網。陳華強又建議調解工作應外判私人機構處理,他指出,若家事調解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法官會要求社工局提出專業建議,一旦社工局過早參與調解程序,意見的中立性會被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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