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10日電】軍隊巨貪穀俊山10日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中將軍銜。
軍事法院10日依法對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行賄、濫用職權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穀俊山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贓物予以追繳,剝奪中將軍銜。
現年59歲的谷俊山曾任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辦公室主任、營房土地管理局局長,基建營房部副部長、部長,全軍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全軍房改辦公室主任等職。據悉,穀俊山任職期間,軍營第四次大規模擴建及營具全面升級換代,谷俊山從中尋租。在不少位於城市黃金地段的軍方土地出讓中,穀俊山亦收受巨額回扣。
2014年3月31日,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犯罪案,軍事檢察院向軍事法院提起公訴。
2014年4月1日,軍事法院對軍事檢察院指控穀俊山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案立案。鑒於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實證據涉及軍事秘密,依法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期間,軍事檢察院補充起訴穀俊山犯行賄罪。軍事法院經審理認為,穀俊山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危害後果特別嚴重,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行賄、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鑒於穀俊山歸案後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且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
案情重大複雜 多次延長審理期限
【中新社北京8月10日電】軍事法院10日依法對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行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公開宣判。該案審理長達一年多,軍事法院負責人表示,該案重大複雜,因此多次延長審理期限。
2014年4月1日,軍事法院對軍事檢察院指控穀俊山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案立案。鑒於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實證據涉及軍事秘密,依法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期間,軍事檢察院補充起訴穀俊山犯行賄罪。
軍事法院經審理認為,穀俊山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危害後果特別嚴重,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行賄、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鑒於穀俊山歸案後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且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
案件審理過程中,軍事法院嚴格執行法律規定,充分保障了穀俊山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法律適用、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對谷俊山及其辯護人提出的符合事實、於法有據的辯解和辯護意見,法庭均予以採納。
該案審理持續一年多。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具有法定情形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情況特殊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穀俊山案件重大複雜,犯罪涉及面廣,調查核實證據難度大。受案後,經依法報請上級法院批准,多次延長審理期限。期間,軍事檢察機關補充偵查後,補充起訴穀俊山犯行賄罪,依法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當日一審宣判認定穀俊山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贓物予以追繳,剝奪中將軍銜。
據悉,對軍事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涉穀俊山案其他人員,軍事法院嚴格依法進行審理,公正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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