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民對公共房屋的需求熾熱,但政府不斷以手頭上土地資源有限為由,未能回應民生訴求。近日,新城區總體規劃正進行第三階段的公眾諮詢,不少居民都將安居的希望寄託在新城填海地,A區的住宅密度及B區的住宅高度均引起社會激烈的爭議。
誠然,中央批覆澳門新城造地三百五十公頃,是為「緩解澳門土地資源嚴重稀缺、改善居民生活質量」,但要解決居住問題,加快收回閒置土地亦是重要手段。只可惜,特區政府在回收閒置土地的進度非常緩慢,處理多年,僅有十八幅土地刊登公報宣告批給失效,並至今仍未有任何一幅宣告失效土地正式執行收回程序,效率之慢實為社會詬病。
以澳大橋口的前海洋世界批地為例,根據官方出版的「《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初步檢討建議諮詢文本」所附的「二○○八年澳門土地及租賃批地圖」所示,該用地的租賃期限在當年已屆滿。但令人疑惑的是,相關地段是否已列入四十八幅可能歸責承批人的閒置土地之內,是否有開展收回程序等等,一直沒有任何訊息。
為此,議員李靜儀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居民期望政府能加大公共房屋的興建,但亦不希望新城B區高樓林立破壞主教山景觀,積極回收閒置土地會是緩解當中難題的一個出路,前海洋世界批地估計逾十五萬平方米,且屬已完成填海多年的可即使使用土地,若用於興建公共房屋或其他社會設施,相信能即時解決不少居民的住屋難題,並迅速回應民生和社會服務需求,為何當局不優先處理這幅閒置土地並向公眾交代結果?
二、目前,四十八幅閒置土地中,仍然有十四幅「下落不明」,未見刊登政府公報或進一步消息,當局亦未按六月初的承諾,在短期內再宣告五幅閒置土地失效,原因為何?十四幅「下落不明」的閒置土地跟進情況如何?
三、當局能否承諾會為處理閒置土地,包括宣告失效和完成收回土地程序,訂立明晰的工作限期,避免無了期的拖延,以緩解土地資源不足,無法回應房屋、學校和社會設施等民生需求的困境?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