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年
月,“澳門歷史城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東西望洋山被政府列入文物保護清單,具有極高的歷史價值:東望洋燈塔是澳門最為古老港口城市的象徵;而作為澳門八景之首的“鏡海長虹”,正是主教山上向下眺望的絕佳景觀,澳門古時亦因此被稱作“鏡海”。
然而,由於城市的發展,東西望洋山周邊建築高度引發廣泛關注。當中東望洋山以東的建築高度問題,曾被提升到城區的世遺資格能否維持的層次。為此,政府先後出臺了第
號行政法規、第
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但是,對於東西望洋山景觀的保護,相關的規範仍存在漏洞。
近期,漁人碼頭
地段、新城
區、南灣湖
、
區的發展高度再次引發爭議,上述地塊地處“白區”,不在世遺保護區、緩衝區等範圍,但是其等的建設高度可能會侵蝕東、西望洋山景觀。文化遺產保護和城市發展之間如何取得平衡,政府需要有更明確的指引。
為此,議員施家倫提出如下質詢:
一、當局會否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協調,出台明確的文遺景觀指引,清晰界定東西望洋山周圍景觀要求?
二、當局在制定《澳門城市總體規劃》的時候,會否結合各文化遺產的特點,對其保護區和緩衝區的範圍做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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