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聞中錯誤之處
呂方在紅館舉行一連兩場的演唱會,他提到當年曾參加無線《歡樂今宵》其中一個歌唱比賽時遇上汪阿姐的故事,大概是執筆的記者過於年輕,根本不知道這個歌唱比賽的名稱,所以只按呂方所講的說話,寫出節目名稱為《星星星》,而這個節目的真正名稱,應該為《盡顯才華Sing聲星》,但大部分人都會簡稱為《Sing聲星》。
這個三十二年前的歌唱比賽環節名稱,明顯是玩食字,以三個同音但意義不同的字組在一起。顧名思義,這節目是唱歌比賽,只要有好的聲線便有望成為歌星;而曾參加這個比賽的,除了呂方之外,還有歌神張學友,兩人同樣在這歌唱比賽中未獲任何獎項,之後才分別在《新秀》及《十八區業餘歌唱大賽》脫穎而出,並成功躋身演藝圈。
記者因為不認識歌唱比賽的名稱而寫錯,這並不出奇,反正可能有許多看新聞的讀者,亦不知道這節目名稱,亦根本不會發現出錯,只是不懂的話大可以上互聯網查證,而且節目名稱屬專有名詞,錯與對之間容不下半點灰色地帶,強行將“Sing聲星”寫為“星星星”,便令人真的以為曾有“星星星”這個歌唱比賽。
類似的錯誤亦見於同一報章提及張崇德與老婆劉美娟出席甜品店的剪綵消息。甜品店老闆特意聘用更生人士讓他們自食其力,但有報章亦錯寫為更新人士;這絕對是最低級的錯誤,更生一詞出自自力更生,意指改變生活,但寫成更新人士,則變成英語中的Update,完全是不同的意思。
平面傳媒中,不少新入職的記者出現這種甩漏情況並非少見,但除卻記者之外,理應還有編輯及校對把關,又為何仍會出現這些錯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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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 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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