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東主司機助查
【本報訊】
海關在氹仔國際機場貨運站,查獲一批未經申報準備轉口的冒牌貨品,包括手錶、皮具、飾物、服裝及波鞋等,合共三十多箱,估計市值超過一百五十萬元。海關帶走涉案貨運公司負責人及一名貨車司機調查,兩人供稱不知運載的貨物中有冒牌物品。
海關表示,粵澳雙方每年均會採取不定期的聯合行動。今年八月中旬,中國海關總署廣東分署與澳門海關透過已建立的聯動機制,在兩地海關採取打擊走私及侵權物品進出口的聯合行動,雙方透過即時的情報交流,加強兩地海關對進出境人士攜帶的物品及車輛運輸貨物的關檢行動。
上月十二日,澳門海關口岸監察廳國際機場海關站稽查人員,在機場貨運站檢查一批由外地經路氹新城海關站進入本澳,再準備轉運往其它地區的轉口貨物時,海關站人員發現除了轉運申報單上所報稱的一百二十箱貨物之外,還有一批(共三十四箱)沒有申報的貨物。經詳細檢查後,發現該批沒有申報的貨物為國際知名品牌物品,當中包括:手錶、手袋、銀包、皮帶、飾物、衫、褲、鞋及手提電話等,估計市值一百五十萬澳門元。
海關在行動中帶走兩人調查,包括涉案貨運公司一名男負責人,姓黎,五十三歲;以及一名為負責該批貨物運輸的兩地牌男司機,姓高,五十六歲,兩人均為本澳居民。兩人涉嫌違反《對外貿易法》及觸犯知識產權法例,案件已移交檢察院偵辦。一經定罪,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處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
海關提醒業界,任何貨物進出、及轉口本地區時,均須按照澳門《對外貿易法》等法律之規定,如實向海關申報,與此同時,在打擊假冒偽劣貨品方面,海關如有發現違法情況時,不論貨物的數量多寡,都會依法提出檢控。海關在此呼籲各界人士,在營商或進行貿易行為前,須審慎了解貨物的真偽,及評估會否觸犯知識產權相關刑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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