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珠海市房地產登記中心(下稱登記中心)日前(今月9日)發布的通知顯示,涉外及涉港澳台人仕申請房地產登記合同無需再進行公證,以及取消了房屋贈與公證。登記中心稱,房產登記手續的簡化,能夠方便辦事群眾,減輕辦事群眾負擔,提高辦事效率。對於涉外及涉港澳台人仕來說更是省時省力。
登記中心發布的通知內容包括:涉外及涉港澳台的當事人根據有關合同申請房產登記的,提交的合同無需進行公證。也就是說,外籍及港澳台居民在珠海買房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需再公證,但其他需公證的事項按法律規定辦理,如外國人名字翻譯及委託等;其次,因房產贈與行為申請房產登記的,無需提交贈與公證文書,當事人之間簽訂相應的示範性文本即可申請相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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