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世平認為,重建業權比例及重建樓齡下限等訂定,社會仍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周婉茵攝)
今年初《施政報告》提出,「復活」舊區重整為「都市更新」,然而事隔半年,當局仍未有下文。澳門城市規劃學會會長、原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委員崔世平預料,明年《施政報告》,就「都市更新」議題,當局會透露更多「眉目」;同時,雖然重建的業權比例,仍有待凝聚社會共識,惟隨著房屋質素愈來愈差,建立共識的機率會愈來愈高,「都市更新」事在必行。
《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胎死腹中,而「舊諮會」不獲續期,社會擔憂「都市更新」或將以前工作推倒重來。 崔世平認為,未來「都市更新」有關法案,改變絕非翻天覆地。因應「三法」:《城規法》、《土地法》、《文遺法》實施,舊草案部分不合時宜,調整有必要性。未來新草案,仍會保留舊草案中合適條文,並加入新內容。
他強調,澳門一直有單幢舊樓重建,只是沒有片區性重建,「都市更新」相關法案出台,作用只是令重建更順暢,加快更新速度。目前,根據《民法典》規定,大廈重建需得到百分之百業權才可執行。他認為,未來新法案制定,需要靈活處理,採取較彈性的標準。如在訂定重建業權比例時,社會需要面對現實,因為找不到業權人的情況或會出現;另外在訂定重建大廈的樓齡下限時,亦要考慮部分樓宇因缺乏維修保養,未達高樓齡已失修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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