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夫婦被指財產申報不實
何超明被指二○一○年至二○一五年十月期間,與太太周小芙在填報收益及財產利益聲明書時,不全數申報及不如實申報彼等實質擁有的財產,藉以逃避公共當局的監控。本報在終院網頁搜查何超明的財產申報,顯示其最新提交申報文件日期為去年三月十八日,擁有兩個單位、兩個車位,而工作年資達四十三年。
控罪指何超明在申報的財產中,銀行存款大約為一千五百三十九萬澳門元、一千四百三十萬港元、人民幣四萬元,以及八十三萬美元。
直至去年三月十八日,除所申報銀行存款,被告何超明及周小芙尚在澳門各銀行擁有折合共近九十萬元存款,但沒有依法作出財產申報。此外,周小芙在澳門各銀行實際上擁有折合共三千七百六十多萬澳門元存款,其中折合共二千二百多萬澳門元的款項結餘,兩人未作出財產申報。另在內地銀行的存款亦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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