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一名內地女子涉攜帶催淚噴霧器離境時被治安警拘捕;機場保安員在本月十一晚上,在離境大堂檢查一女子行李期間,發現她背包內有一支懷疑催淚噴霧器,隨即通知治安警處理。
涉案女子姓陳,二十二歲,持中國護照,她會被控以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將其移交檢察院偵辦。
調查期間,陳女供稱催淚噴霧器是在台北旅行期間友人所贈送。治安警呼籲市民及來澳旅客要留意本地區的法律法規,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攜帶禁用武器及物品,將會觸犯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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