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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要求強制驗樓及訂罰則 司長稱維修樓宇不能全資助

2017-08-15 04:37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辯論強制驗樓,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表示,一般人會做身體檢查,或檢驗自己的車輛,但樓宇卻沒人理會。他不認同由政府百分百資助維修樓宇。
  提出辯論的議員麥瑞權認為,當局可立法設定罰則,強制本澳 30年以上樓齡的舊樓定期驗樓。麥瑞權指出,不強制驗樓會危及公眾。他指出,很多人對樓宇安全有僥倖心理,他支持強制驗樓,並設罰則。鄭志強議員認為,現行法律要求業主維修保養建築物,強制驗樓並設罰則,會令別有用心的人挑起民間對政府的抱怨,不可取。他建議政府可藉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制度即將生效的時機,透過都更會諮詢市民,以訂立樓宇維修方案。
  吳國昌議員稱,驗樓必須有當局認可的註冊人員。他建議政府設立資料庫,掌握建築物狀況。李靜儀議員認為,驗樓要有配套,否則容易出現違規、違標和工程抬價,引起爭拗和訴訟。 
  列席的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表示,現時已有法例要求業主每 5年驗樓,但坊間對驗樓意願不大,要訂定罰則可以考慮,但問題是由誰決定驗樓,如何收取罰款,現時大部分大廈沒業主會,政府若要逐戶拍門,罰款不足彌補派出公務員的費用。
  羅立文強調,政府有責任保障大廈安全,小業主有責任驗樓或維修大廈,政府不可以代替小業主去做。他稱,去年的樓宇維修基金的申請只批出 2,000萬元,政府的資助為何不受歡迎。
  多名議員認為要確保樓宇安全,強制驗樓是可行之方法。麥瑞權認為,車輛現時是 8年強制驗車,驗車是為了公共安全,驗樓亦同樣道理。如果明知樓宇有危險不檢驗,“隨時會有野跌落黎”,驗樓可檢測樓宇結構,不可因麻煩或追收資助費困難而不推行強制驗樓。
  羅立文回應,車輛驗出有問題可強制不能駕駛,但樓宇驗出問題時是否可強制不讓人居住。
  工務局長李燦烽稱,當局具有處理危樓機制,分為 3級,危險會即時處理,至於樓宇殘舊或發現有問題,局方會發出驗樓通知書,每年平均發出 100份。
  樓宇檢測學會會長胡祖傑認為,本澳必須儘快落實強制驗樓。他表示,很多業主不注重樓宇檢驗,許多樓宇處於危險狀態,本澳目前的樓宇狀況與香港以往相近,香港實行強制驗樓後,對樓宇結構和公眾安全有保障。他認為,本澳對驗樓已有初步要求和支援,政府可借鑒香港經驗,將來推動強制驗樓時,要軟硬兼施,及加強宣傳。
  胡祖傑表示,本澳大部分殘危樓宇集中在中區旅客最多的地方,影響旅客對澳門的觀感,影響本澳旅遊形象。他認為,本澳若實行強制驗樓,不存在人手問題,“多有多做,少有少做”,政府可每年訂定目標,循序漸進執行,需求若增加,市場會調節。

新華澳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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