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冠感染者今日起可家居隔離治療。衛生局向私人醫療機構發出指引,對疑似感染新冠或快測陽性個案,醫療機構不必申報,由新冠快測陽性者自行在網上平台申報。若沒有臨床的住院或需進一步評估的指徵,毋須轉診到公共醫療機構。衛局同時發出醫務人員染疫停工指引,以及染疫後按核檢四級標準恢復工作。
衛生局公佈疑似或證實感染新冠的門診求診者公共衛生指引,供非政府醫療機構使用,訂明醫療機構可對未經檢測人士,提供快速抗原檢測或核酸檢測服務,對疑似感染新冠或快測陽性個案,醫療機構不必申報,由新冠快測陽性者自行在衛生局“快速抗原檢測結果申報平台”上申報。醫療機構亦暫時毋須申報核檢陽性但非重症或死亡個案,若沒有臨床的住院或需進一步評估的指徵,毋須轉診到公共醫療機構。
指引又訂明送往山頂醫院特別急診的情況,包括出現呼吸困難或氣促;用藥後體溫仍持續高於攝氏三十八點五度超過三天;原有基礎疾病明顯加重;兒童出現持續腹瀉或嘔吐;孕婦出現頭痛、胸悶或胎動異常等。另外,具重症危險因素,例如老年、嬰兒、有較嚴重的慢性基礎疾病等,亦可根據衛生局指引評估,必要時轉診。
同時,衛生局公佈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指引,適用於提供臨床診療服務的醫療機構,所有直接面對就診者的人員,包括醫生、護士等醫療專業人員、清潔和保安等。
指引建議各醫療機構應設立監察機制;若工作人員出現任何呼吸道病徵或發熱,應通報上級及即時停止接觸病人的工作,暫停工作至沒有傳染性或傳染性較低;所有人員在上班前及午休期間各做一次快測及上載平台;同科室或同診所人員檢測到新冠陽性後,可增加每日單樣核酸檢測。
指引並訂定不同情境下的四級應變計劃,各機構、科室應根據感染比例、照顧對象年齡、疾病特性決定醫務人員在染疫後恢復工作的標準。
四級標準分別是無工作人員緊缺下,復工標準建議為首次陽性或發病已七天,達到核檢連續二天陰性,或 CT值大於或等於三十五;第二級為人員緊缺,可調整至達到核檢連續二天陰性,或 CT值大於或等於三十二;第三級則為人員進一步緊缺,可調整至首次陽性或發病已五天,達到抗原連續二天陰性,或核檢陰性或CT值大於或等於三十;至於人員極度緊缺的情況下,復工標準則調整為沒有發熱、無明顯不適,以及抗原一次陰性,並優先適用於新冠患者病區或診室工作的人員。
確診者今起可家居隔離
檢測陽性自行網上申報
染疫醫護按四標準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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