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本地男趁工作之便,簽收一批由香港運抵的電腦CPU後,未按協議將貨物運至內地。貨主見遲遲未有消息,懷疑有人將貨物私吞,上月25日向司警報案,報稱損失420萬港元。直至前晚事主於中區與疑人相遇,隨即通報司警將其截獲,調查期間疑人拒絕合作。
涉案人姓趙,男性,38歲,澳門居民,報稱工人。
案中男事主代表香港某公司到司警局報案,表示早前從香港購入一批價值476萬港元的電腦CPU,並在友人介紹下與趙某相識,對方聲稱有門路將貨物運至內地,需時大約一至兩星期。由於費用較低,事主及其公司決定將貨物經澳門運至內地,並於趙某達成共識。
直至上月初,事主透過物流公司將相關貨物運抵北區某工業大廈交予趙某,疑人簽收貨品後,內地貨倉一直未收到相關貨品,而趙某亦無法交代貨物去向。追討期間對方曾經退回50萬元人民幣,事主懷疑有人中飽私囊,上月25日向司警局報案,報稱損失約420萬港元。
司警接報後對案件展開調查,至本月27日,事主在中區遇見趙某,隨即通報司警派員到場,最終警員於區內將其截獲。調查期間,疑人拒絕合作,未承認犯案及交代貨品去向,同時亦未透露將貨品運往內地的方式,警方以相當巨額信用濫用罪對其落案起訴,案件尚待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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