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完成討論修改民事登記法典法案,並簽署意見書,將交立法會大會細則性審議。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稱,修改文本的新內容,包括民事登記電子化,市民可利用電子方式遞交申請或聲明等;另外,涉及出生和死亡登記,醫療機構亦可以電子方式通知民事登記局,政府相關部門的資料會互聯互通,而民事登記局發出的通知,亦可用電子方式處理。 黃顯輝又稱,法案亦可讓市民透過私人公證員,在本澳任何地方主持婚禮,方便新人選擇結婚地方和登記。他表示,政府原本計劃法案 6月 1日起生效,但委員會擔心時間緊迫,希望適當延長生效日期,以便有更多時間做好準備。委員會建議法案生效日期為 7月 1日,而涉及有未成年子女的兩願離婚,有關的生效日期則建議於明年(2025年) 1月 1日。(黃偉昌 葉永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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