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海一居」事件揭發至今,雖然政府一再重申會保護小業主權益,但是解決方案遲遲未有出台,而發展商保利達集團亦未現身回應。樓花問題應該如何破解?民眾講壇昨日就此展開探討,與會嘉賓及一眾小業主代表均認為,作為發展商保利達集團應該儘快出來面對問題,而非逃避。
由民眾建澳聯盟主辦、澳門時報協辦、澳門基金會贊助的「民眾講壇」第十期昨日下午三時假民建聯綜合服務中心舉行。是次講壇邀請工務局代表、議員、律師、時事評論員、社團人士及小業主代表進行探討。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陳德勝表示,小業主是合法購買了樓花,維護切身權益的訴求也是合理的。政府及發展商均應負責任地坦蕩面對問題,無論事件解決有多困難多複雜,一定要給一個時間表,而不是拖。他認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究竟幾時才能知道事情的真相?幾時才能解決這件事?
立法議員唐曉晴指出,小業主購買樓花不管是在樓花法生效之前抑或之後,和發展商簽訂的合同都是合法的,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而因為現有的土地問題需要小業主去承擔風險,政府方面應該想一些好的解決方法。
從工務局於
年
月發出街道準則線圖,到
年
月核准整體計劃,項目審批耗時七年半。在此當中,究竟是政府在卡,還是發展商在拖?一直都廣受關注。土地運輸工務局法律廳高級技術員鄺建業昨日在講壇上亦表示,海一居事件的原因究竟是屬於發展商還是政府,都不可能一下子簡單的判定,一定需要相關的程式和法律方面的分析去論證。
而對於海一居項目前後橫跨新《土地法》以及《樓花法》的實施,大律師麥興業認為,這兩個法案的立法都是為了清晰法律關係,從而保障小業主在購買樓花時的利益,他認為,針對現在出現的問題,政府應該要從現有的法律之中去考慮,夠不夠機制令到小業主能夠保障自己的權益。其次,需要從整個程式裡面,究竟有關的歸責是屬於哪一方?這個要重點去考慮。因為歸責在哪一方,會影響到解決途徑和方式的不同,同時也涉及到不同的情況,是「有比例的過錯」、「雙方都有過錯」抑或「只是某一方的過錯」等,都需要清晰的資料,或者透過行政程式去界定。
時事評論員蘇文欣認為,小業主買樓花的時候都是靠發展商發出的資料來看,都相信政府出台相關法律是為了保障市民。但是目前的情況是,政府需要依照法律收回土地、而發展商未能起樓,當政府和發展商在拗的時候,讓小業主成為事件的受害人,這是最不公平的,沒有理由讓小業主去承擔責任。
此外,近一百名海一居小業主到現場參加了講壇,並紛紛表示,希望發展商保利達集團的負責人能夠儘快給樓花小業主們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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