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實行兩年漸見成效
工務局:升降機安全立法未有期
【本報消息】內地近月接連發生嚴重的電梯、扶手梯意外,澳門在此範疇法律空白,監管成疑,議員關翠杏就此發出書面質詢。工務局回覆說,《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出台兩年多漸見成效,但暫無立法時間表。
工務局一三年五月十九日起實施“指引”,但關翠杏稱現仍有近一成,即約六百部電梯未受任何監管,要求當局全面審視指引的執行成效和不足,又問立法時間表。工務局回覆說,指引逐步落實,漸見成效,業界普遍認同並執行,指引亦增加了業界營運的透明度和提供服務的基準性,該局會持續聽業界和市民意見,適時探討以立法方式提高監管力度和監管途徑,但現未有具體立法時間表。
工務局解釋,市民現可在該局網站查詢已登記的升降機類公司資料,局方正加緊籌設資料庫,但因要整理及收集大量“安全運行證明書”等資料,網上查閱系統仍在構建中,未能顯示相關資訊,已暫時移除。待完成及投入使用後,市民可於網上查閱及核對升降機類設備是否已向該局申報,以及核對設備所張貼的 “安全運行證明書”內容等 。
關翠杏又提出,政府早在一二年施政辯論時稱《澳門特種機械及機電設備質量監管制度》方向性計劃報告已完成,質問進度如何。工務局則無具體回應,只說正有序開展跟進工作,如推出上述指引,對機電設計、製造、檢測、驗收及完成後的維修保養各階段制訂行政監管制度和技術標準,另已生效的《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對十三個專業範疇執行職務的註冊和執業資格亦作出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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