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項專款專用方有效益
預算法非綁政府手腳
立法會副主席林香生坦言,上會期有序推進,有些不如人意,政府回覆法案修訂太慢,預計今會期很緊張,政府有些法案要趕交,如配合最低工資推行的兩個物業管理相關的法律。另《預算綱要法》亦是焦點,他稱立法意向最重要,政府不應視“預算法”綁手綁腳,法律要做到“立項”專款專用、公共財政有效益。
林香生希望制訂更切合基本法要求,更利於立法會監督政府財政的“預算法”,而非綱要法。現時公共財政最大問題是不確定性太大,變相冇王管,因此新法應先立項、專款專用,“你立項之後唔夠錢,你來解釋,咪開門畀你囉。唔立項,點管?”或者很多工作的不確定性很高,惟不能因此不立項在先,此與立項後因客觀不確定性而要增加撥備是兩回事,不能將不確定性無限擴大,否則“有錢你就揮霍”無節制。
公共財政講求使用合理,要節約、有效,從微細開始,關鍵是立意、態度,“呢件嘢應該一百元搞掂,我就無理由畀佢超過一百元,財政管理一定係咁樣,係合理、有效,值唔值問題。”政府制訂“預算法”取向很重要,千萬勿視 “預算法”綁手綁腳,“如果咁樣睇,就永遠做唔好法律。亦即係你唔接受人管。”全世界的議會都不會通過一部管不到政府的法律。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