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已於前日公布。(互聯網圖片)
中共中央前日印發重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下稱《條例》),被不少黨建專家稱為「改革開放以來最全、最嚴黨紀」。《條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的《條例》將舊條例的十類違紀行為分類,整合為六大類,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並明確列出每一類的「負面清單」,列明哪些事黨員幹部不能幹,並寫明具體處理辦法。其中《條例》將「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列入違反政治紀律「負面清單」,情節嚴重者開除黨籍;「逃往外國使領館」也寫進《條例》;「通姦」、「包養情婦(夫)」提法刪除,範圍擴大到「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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