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儀:防私家車走白牌
區錦新:增競爭改善服務
【本報消息】在世界各地都幾乎成為的士業界“眾矢之的”的Uber宣佈登陸澳門,政府旋即提醒或涉違法。議員陳美儀認為無需斟酌應用程式,關鍵是召喚的車輛是否屬於營運車輛,否則與“開一個App聯合經營白牌車”無異。區錦新則指Uber提升的士服務競爭,其在法律存灰色地帶應可生存,問題是政府要嚴打,抑或便民為公眾。
司機成安全隱患
兩位議員意見各異。陳美儀認為,合法與否不應斟酌應用程序,要看召喚回來的車輛是否屬於營運車輛。“用App call營運車,可以;但如果係私家車,就唔可以。”否則對要訂立牌照才能營運的車輛不公平,對乘客也會構成安全隱患,一來非營運車輛對駕駛者無規定,“新牌仔”增加駕駛危險性,非營運車的司機身份亦存疑,此外還有第三者保險等問題。如今在澳門,就只有旅行社的車輛和的士有機會成為Uber的運輸車輛。
政府勿坐視不理
長期跟進類似Uber模式在內地營運的她,直言內地以前同樣混亂,“私家車主放工就可以加入”,但現在已有城市開始規範化,要求營運車輛才可運營,模式是依靠廣告費收入,填補乘客支出,讓乘客獲着數,於是受歡迎。澳門召喚車輛的模式早應與時俱進,將來參與營運的特別的士公司應引入App召車模式,但目前政府亦不能對危險坐視不理。儘管有人指乘客並非立即給錢,亦沒有與司機磋商收費,應不算“白牌車”,但她指出,無論透過任何方式付費,收益最終落於司機身上,且還無需繳稅。“等於所有白牌車司機聯合一齊整個App經營白牌車,你話得唔得?”
思考嚴打抑便民
曾在外國使用過Uber的區錦新讚其服務方便,車輛與乘客距離等信息詳細,絕對較在街上等的士便捷,對的士營運者有相當殺傷力,故Uber在多地惹來爭議。澳門的士服務未如人意,Uber登陸有助增加競爭,從而改善服務,實屬好事。但因它對現存的士營運者有利益衝突,在既得利益角度必不歡迎引入競爭,相信業界必會迫使政府行動。
區錦新表示,政府須思考是純粹站在的士經營者角度,還是從市民大眾利益立場出發。相信法律上存在灰色地帶,若嚴格以《的士規章》界定,Uber屬違法,但它實質是本澳現存的租車服務,不同之處是以單程、而非以時間計算租車,且司機與乘客間沒有直接金錢交易,遊走於灰色地帶。政府若執法寬鬆一些,大可允其存在,無需修法。關鍵是政府要出手“殺Uber”,還是放手讓市場自行解決問題。
允Uber無需特的
區續指,即使Uber導致無公司競投特別的士牌照,亦不存在問題。“冇人競投咪算囉,證明市場冇此需要”。過去電召的士公司即使有牌、有設施作營運基礎亦無法生存,再開新牌亦不見得有經營空間。Uber無需政府投放資源及增加的士牌,已可增加的士服務,何樂而不為?若Uber可在澳經營,政府沒必要發一百個特別的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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