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立會選舉宣傳踩界
【本報訊】政府希望今年內就修改立法會選舉法諮詢公眾。有議員認為需要有清晰指引,區分社團活動和競選活動,可避免社團恆常活動與選舉法出現抵觸。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表示,如何清晰界限值得研究,但他認為社會不斷變化,每次選舉均有新情況,選舉法不可能一次修改就能杜絕一些踩界行為,應視乎社會發展逐步修法。
過往參選立法議員的人士大部分有團體背景,社團舉辦一些恆常活動可能會被視為競選宣傳,政府正檢討修改選舉法,期望進一步加強選舉的公平、公正性,
建議方案有望今個月底交給行政部門。
直選議員何潤生昨日稱,本澳是社團社會,有六千個至七千個社團,均有恆常舉辦活動,但在選舉期間,可用清晰指引,使社團的相關活動不會對選舉法有抵觸。
立法會主席賀一誠亦認為如何清晰界限值得研究,他指出,澳門地方小,社團活動有持久性和持續性,不能斷開,但在選舉期間可定出一個界限,如在兩星期或一個月,讓大家迴避,讓選舉人或參選人有較清晰的指引,不會踩到灰色地帶。
賀一誠指出,社會不斷變化,每次選舉都有新情況、新事態,選舉法不可能一次修改就能杜絕一些踩界行為,應視乎社會發展逐步修改。
也有議員贊成要有清晰指引,但最主要是建立對新、舊參選人都公平的機制。至於是否需要延長宣傳期,直選議員陳美儀認為延長宣傳期能令新參選人有更多機會讓市民認識。何潤生則認為需要社會討論。賀一誠也認為可以研究。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