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丁索償逾六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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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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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崗案中被判監四年的商人丁文禮,不但面臨牢獄之災,還要面對被發展商追討逾六千五百萬澳門元買地損失的訴訟,案件今日開庭審理。發展商羅盛宗昨表示,勝訴機會高,若訴訟成功,之前向桃花崗小販索償一百萬澳門元的訴訟將會停止。
向丁文禮購買“桃花崗”土地的商人羅盛宗昨日接受訪問時稱,法院安排今日早上開庭審理他向丁文禮追討逾六千五百萬澳門元買地款項的訴訟,他相信勝訴機會高。
羅盛宗在購買“桃花崗”土地後,於二零一三年向初級法院提起訴訟,向桃花崗小販索償一百萬澳門元,作為賠償“未有發展的時間損失”。羅盛宗稱,若訴訟成功,已購買桃花崗的土地即不屬他所有,向桃花崗小販索償一百萬澳門元的訴訟亦將會停止。
桃花崗案過程峰迴路轉,在初審脫罪的商人丁文禮,在今年七月二日續審被判巨額詐騙罪成,判處四年徒刑。法庭同時宣告,鄰近羅若翰神父街、面積合共三百七十九平方公尺的土地所有權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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