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傳銷攤販冇王管
青洲坊會副理事長陳鳳稱,近年出現一些新型的非法流動攤販,主要從事具傳銷性質的商業行為。販售產品質量難有保證,若有問題居民無法追究,期望政府部門釐清類似攤販的管理權責,加強稽查監管。
陳鳳表示,傳統意義的流動小販需由民署批准牌照及販賣內容才可營運。但近年出現了一種新式的流動攤販,其進行傳銷性質的商業行為,在未得有關政府部門准許下售賣如電器、生活用品等,集中義字街及三角花園一帶。據觀察,這些攤販具組織性,慣常誇大產品功效,以推銷價作招徠。然而產品質量參差,價錢偏高,卻仍然有不少居民“落搭”。特意到有關攤販處,以一百元購買了一副聲稱有改變視力度數功能的“老花”眼鏡,詢問專業人士意見後,發現並沒有上述功能的眼鏡。
她指出,這種傳銷性非法流動攤販不會提供購買單據、產品說明書,當然不會有保養服務,加上可隨時轉移,當產品有問題時,消費者無證據難以追究,消費權益得不到應有保障。有居民向政府部門反映,但民署回應按其職能只能監管街市及小販,經濟行為由經濟局監管、“佔用公共地方”由工務局監管。換言之,現時對這種攤販管理權責不清,促請當局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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