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治安警資料顯示,今年首季逾期逗留本澳共8,251人次,同比下降32.9%,但其中逾期逗留超過30日的有633人次,同比上升20.3%。針對逾期逗留超過30日的人士出現不降反升的情況,立法會議員李靜宜向保安司提出書面質詢。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日前回覆稱,根據現行法律,逾期逗留罰款金額已自去年7月大幅調升,即旅客若逾期逗留不多於30日,罰款由最低的500元(澳門幣,下同)至最高15,000元(30日)不等,但不繳付罰款或逾期逗留超過30日者,則會被驅逐出境及禁止再入境。
由於罰款金額較大,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認為,部分逾期逗留人士可能為逃避繳交罰款,乾脆選擇繼續逾期逗留,直至超過30日後被當局直接驅逐出境。
司長辦公室強調,各警務部門會更主動在市面巡查執法,打擊逾期逗留人士,同時亦會深化與內地公安部門及使領館保持緊密溝通和合作,提升逾期逗留人士遣返程序的效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