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不考慮全面取消
【本報訊】立法會昨召開全體會議,辯論公共停車場應否全面取消月票制度,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明不打算在短期內改變政策,他指出,不會在未來六個月至一年內檢討公共泊車服務規章,但並非永遠不改。他稱現有四千月票持有人是合法使用月票,並重申若這些月票車主退租便會收回,政府部門會盡量退用公共停車場,亦會增建停車場。
羅立文昨日在立法會上稱,交通事務局管理的停車場共有三十八個,其中只有最早設立的十六個停車場設有共四千六百九十二個月票車位,其中四百二十三個月票車位已收回,他稱,短期未有考慮取消月票車位,但當月票車主不守規則就會收回月票停車位。
羅立文稱,現時政府佔用了三百三十個公共停車位,他剛就職時,運輸工務司屬下使用了五十個車位,現時已逐步縮減至約三十個車位。他又稱,知道有部分停車場有濫用的情況,他舉例曾發現氹仔中央公園停車場有未納牌車輛佔用停車位,即時通知交通事務局跟進。
羅立文又提到,全澳公共停車場將逐步全面採用分時段收費,另外,筷子基公屋及東北馬路有新建公共停車場將於今年年底及明年初啟用,屆時將增加約五百個泊位。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稱,司長對交通事務局監督嚴厲,交局一直有嚴謹監控停車位使用狀況,一旦發現濫泊會盡快處理,拖走相關車輛,有部分違泊車輛由於人手或涉及警方執法才未能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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