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井生醫屢罰不改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北三十一日消息:“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佈藥妝店聯合稽查結果,七十二件產品標示違規,除知名睫毛膏品牌,也有暗示可瘦身的船井生醫“倍熱超孅體乳”,業者屢次誇大不實卻屢罰不改,官員直呼可惡。
多款睫毛膏違規
“衛福部食藥署”今年三至四月聯合全台二十一縣市衛生局(馬祖無藥妝店),啟動藥妝店聯合稽查,共查核二百○九家次、二千一百一十八件產品,共有七十二件產品違規,違規產品清單刊於“食藥署”網站,當中不乏知名品牌。
違規產品多因標示不符與宣稱效能受罰,包含台灣屈臣氏“MISSHA魔纖濃無限延伸睫毛膏”宣稱“無限延伸”、“MISSHA電眼娃娃睫毛膏捲翹版”宣稱“瞬效捲翹”;台灣萊雅“快捷黑羽扇假睫毛膏”稱可標示“兩倍增毛感、二十四小時抗油、防水、零暈染”;萊雅“卡尼爾晶亮拋拋熊貓眼擊退筆”稱“打擊拋拋眼與熊貓眼”。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的“露得清水滋潤洗面乳”宣稱“即使敏感性肌膚也不會刺激”涉宣稱保證效能;統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白肌玻尿酸濃密保濕潔顏露宣稱未添加香料,但成份列出“Fragrance”(香料)。
擬修法加重罰則
第四台廣告常見的船井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倍熱超孅體乳”,產品標示“微創溶脂技術燃燒頑固脂肪”,宣稱可溶脂、減脂,且標示影射雕塑曲線(暗喻減肥、瘦身者)的圖片,也在受罰之列。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吳明美受訪表示,船井生醫的產品在第四台廣告屢屢出現,且都宣稱、暗示可瘦身、可燃燒脂肪,但經查成份,並沒有瘦身效果,標示涉欺騙消費者,也有不少民眾檢舉,但該公司被罰過很多次也罰不怕,是所有違規商品中最可惡者。
在醫療器材方面,台灣歐姆龍公司“歐姆龍電子血壓計”型號HEM-6131等,則因外包裝標示藥商地址及品名與原核准不符違反規定。
吳明美說,違規產品廠商依法最高可開罰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但目前還沒有累犯加重處罰機制,已提出修法,希望加重罰則,遏阻不肖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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