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建社屋 保居有其所
【本報消息】房屋政策方面,鍾小健認為,政府應堅持“社屋為主、經屋為輔”,兩者以外的可考慮資助。過去很長時間政府供應傾向經屋,澳門土地資源短缺,政府應維持社屋為主,才可確保資源可循環再用,業主一直都是政府。澳門欠缺資源,根本欠缺條件大量興建經屋,政府賣一間經屋就失去資源。
政府等同利用全澳納稅人的錢去扶助一部分人置業“致富”,對其他未能申請經屋人士不公平。現時經屋價格與市場價有大幅差距,市場平均呎價約七千元,經濟呎價才一千多元,出現很大誘因,導致社會需求加大。
因此,建議政府大量建設社屋,保證居民有居住地方,甚至可擴大社屋門檻,毋須弱勢人士也可入住,如青年可租住社屋,令政府資源更恰當使用。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