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特搜
醉駕累己又害人
提高刑罰惠社群
刺眼強光擾清夢
改善睦鄰要看重
△治安警不時在查車及處理交通意外時揭發醉駕及毒駕案件,兩者同屬刑事罪行。雖然警方近年持續打擊,惟不少駕駛者仍然鋌而走險,視法律如無物,嚴重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相信一般駕駛者不會不知道醉駕及毒駕均屬刑事罪,因受酒精或毒品影響下駕駛,會嚴重影響判斷力,隨時為自己甚至無辜的人帶來可怕後果,最終害人害己。所以,社會早有意見認為,必須盡快提高醉駕及毒駕刑罰,加強刑事阻嚇力,從而將馬路上的“計時炸彈”掃清。
△有讀者反映高士德大馬路有店舖門外的大屏幕播放片段的閃爍光線刺眼,晚上店舖關門後仍繼續播放,通宵達旦,造成光污染,連窗簾也無法遮擋強光,擾人清夢,影響上班精神。經過街坊向店舖反映後,現時店舖大約在晚上九時至十時關門後,已經關掉屏幕。
讀者表示,住所距離該店舖有一條馬路之隔,大屏幕所產生的光線猶如閃電,在露台和窗外閃爍,可以想像光線的強弱,令人感到不舒服。且強光突然的閃爍,讀者擔心可能對夜間行車安全構成影響。讀者未見過懷疑因此而釀成的交通意外,但防患未然,希望有關店舖可以將大屏幕的光調暗,做到不擾民,又起到宣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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