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適應當局不同新規例致工程一再延誤
保利達:冀小業主政府公司三贏
【本報消息】海一居收地風波持續發酵。海一居發展商保利達洋行有限公司昨日舉行答問會,邀請近百小業主參加,向他們解釋項目延誤的原因並回答提問。
小業主冀18年交樓
保利達指○六年有關地段改為商住用途後,七年半間一直配合政府多番要求和修改至獲批施工。今年二月申請補回延誤時間,但至今未有回覆。小業主則不滿解釋,要求發展商承諾二○一八年必須交樓。又質問會否支付溢價金等?保利達回應稱,最重要是視乎事件歸責,會依法、依合同履行責任。
答問會昨晚七時在海天居會所舉行,保利達洋行有限公司董事柯沛鈞、楊國光,高級經理陳細鈿,項目經理梁家智,銷售部代表陳玉好等出席。陳細鈿、梁家智表示,坊間常指該公司廿五年來都不發展海一居項目,事實上有關地段是○六年才獲政府批准改為商住用途,發展時間僅九年。○八年發展商首次向當局遞交草則,但因街影條例、樓宇間距要求等,經多番修改至二○一一年草則才獲核准。同時政府要求提交環評報告。為符合當局提出不同的新規例,在提交六次報告後,二○一三年十月終獲批可申請工程准照。去年八月,當局發出批准延期的地基施工准照,距離地段臨時租賃期餘下不足十七個月。
小業主不滿意發展商的解釋,現場群情洶湧。小業主要求發展商必須於二○一八年交樓。答問環節,有小業主質問發展商會否支付溢價金,還是最終走向法律訴訟,令項目“一拖十幾二十年”?如何確保二○一八年準時交樓?
依法履行合同責任
陳細鈿回應稱,發展商一直努力與政府交涉,配合當局多番修改和要求,確保審批進度順利。由於批則時間比正常延誤了四年,地段臨時租賃期即將到期,今年二月已向政府申請補回延誤時間。只要可繼續施工且工程不停頓,必定全力以赴,有信心二○一八年完成項目,交樓予小業主。在獲批施工准照後,至今已完成九成的地基工程。至於溢價金問題,是否支付最重要是視乎歸責。
有小業主問到距離“收地時間”只餘一、兩個月,發展商何時才有確實答覆?若最終收地,會否向業主作雙倍賠償?陳細鈿表示,政府已委託三司高規格研究,相信收地並非政府唯一想法。
楊國光稱,該公司是有信譽、有責任的發展商,一直想盡快完成項目,是合法賣樓花及依規章起樓。了解政府是希望保護大衆居住環境而提出種種環評要求,發展商也投入很多資源配合,冀業主明白。也深信政府會補回合理時間讓發展商完成責任,交樓予小業主。現時當局已承諾會依法保障小業主權益,發展商會依法、依合同履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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