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開辦「認可綜合調解及家事調解員培訓課程」,協助市民以非訴訟途徑處理家事問題。(劉凱輝攝)
本澳去年離婚案例達1,308宗,較前年增加136宗,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昨日表示,情況值得關注,建議政府引入家事調解機制,設立調解中心和結合社會服務介入輔導,協助有家庭糾紛的市民和平合理地處理家庭問題。
黃潔貞指出,現時本澳法院在處理婚姻關係案件時,需時較長,而透過法院處理婚姻關係、撫養權,以至夫婦共同財產分配等問題,並非最理想做法。很多國家或地區會引入家事調解機制,用以處理此類案件。雙方在專業家事調解員協助下,促使其自願透過調解解決家庭爭議,她相信調解除可加強夫婦雙方溝通,亦有助紓緩法院離婚案件壓力。
黃潔貞稱,婦聯早於2013年便建議政府引入家事調解機制,建議最終獲政府接納,並將調解機制納入2015年特區施政方針,但現階段政府尚未公布有關家事調解機制細則,由於家事調解機制對本澳屬新事物,希望當局能盡快公布細則。
首期培訓班學員27人
為協助有問題家庭排解疑難及糾紛,婦聯開辦「認可綜合調解及家事調解員培訓課程」,講授調解背後的精神理念、調解的技巧及特點,以及如何應用於實案等,期望建立一個有效協商平台,協助市民以非訴訟途徑解決私人爭議,以尋求共識及達成協議,共同來遵守和處理家事問題。首班學員27人,大部分有社工背景,以家庭服務前線人員為主。有現職社工學員表示,社工課程層面暫時未有家庭調解內容學習,希望透過新課程學習更多輔導家庭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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