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開展收回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明,將會按照新土地法,依法處理和收回在批給合同到期仍未按時發展的土地,當中有明年
七月底到期的南灣湖
、
區
十四幅土地,以及已到期的石排灣區十二幅土地,合共廿六幅土地面積逾十萬平方米。同時,政府在收回石排灣區土地後,即使承批人再提出申請亦不會再獲批給。
羅立文昨列席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時,列出
六十五幅未發展但不可歸責承批人的土地個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引述羅立文表示,政府必定依法收回到期未發展土地,而承批人是可以提出訴訟。但政府認為,部分土地未如期發展可能涉及政府改變規劃等,但批給合同具
廿五年時間,足夠承批人發展興建項目。
至於,
政府即將開展收回的
廿六幅到期未發展土地,涉及的土地面積合共逾
區,分別是酒店、住宅及商業用途,總面積
區二幅面積合共
何潤生更引述羅立文表示,按城規法規定本澳的城市規劃需依照程序,在制定包括南灣湖區、新城填海區等發展的詳細規劃前,必須先做好屬於政府頂層設計的總體規劃,其後還涉及行政及聘請顧問公司等問題,相信仍需
三至
五年時間籌備,未來將加快制定總體規劃的進度。
另外,
對於有團體到檢察院遞信檢舉工務部門在發展南灣湖
、
區地段的過程涉嫌瀆職及違法,並指政府有四幅公地閒置逾廿年仍未發展,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尚未知悉有團體到檢察院遞信的事,會再了解有關事件。並稱有關的四幅土地暫未有具體資料,會進一步了解是否屬於政府土地,於下次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會議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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