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務文員監守自盜三百萬認罪
【本報消息】一名船務公司男文員涉嫌多次篡改客戶開給公司的支票,將公司名稱改為自己的空殼船務公司,存款三百多萬元“落袋”,其昨日在初級法院認罪,辯稱作案出於貪念,全用於投資內地的服裝生意,但都蝕本,後來良心發現去信公司自首,並每月存款給公司,承諾繼續還錢。
男被告姓陳,四十四歲,二○一一年因觸犯非法收容罪被判刑,獲緩刑。
案情顯示,陳某自一九九六年起在船務公司工作,二○○○年與胞姊成立一家與任職公司名稱相若的船務公司,但並沒有實際業務。其發現任職的公司在結算時祇查收款單,不查戶口存款的漏洞,於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至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間,多次篡改客戶開給公司支票的名稱,將款項存入自己公司的戶口,私吞三百四十七萬多元,至去年五月公司報案。
在助審法官的詢問下,陳某承認創辦公司目的為騙取任職的公司金錢,一直實行至二○○五年才不想繼續下去,但二○一二年故態復萌,直至察覺到公司似乎產生懷疑,去信公司自首,潛逃內地。
開庭前辯護律師向法庭遞交被告的求情信等文件,輔助人律師要求答辯時間,法庭在聽取行為證人證言後,將案件押後至本月十七日續審,作結案陳詞。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