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清問題 加強監管
公共停車場的月票問題多籮籮。經過立法會上月辯論一役,運輸工務司司長宣佈取消月票短期無望,民忿未平,昨日再爆管理公司竟擅自將時鐘位變月票位,更不解的是,竟可蒙混過關足足三年,當局卻懵然不知。經營者任意妄為,責難卸;政府監管不力,難辭其咎。
三十平方公里的土地,機動車輛直逼廿五萬輛,交通問題令人窒息,車位緊張的難題長期不得紓緩,注定了公共停車場的月票位是塊人人吼着的“肥豬肉”,其比例、收費、遴選制度、有效限期,社會無人不關注。雖然問題爭議不斷,即使相信廢除月票制度將影響固有利益、引發連場訴訟,對政府依法監管、經營者奉公守法理應支持,不會有異議。
無奈的是,當局強調對月票位“加強監管”,但“蝦碌”層出不窮。例如有車輛可以五年無繳行車稅,但仍可續發月票泊位證;近三百個車位才被發現從來“無主”而遭收回。如此怪事,當局講不清,社會猜不透。
政府監管不力、不到位,助長公共停車場管理事務的“灰色地帶”,甚或衍生腐化的溫床。昨日交通事務局公佈何賢公園停車場的管理公司未經政府批准擅自發出近四百張月票就典型。按管理合同,該停車場可容許設置月票位,但必須得到政府批准。有關管理公司卻在未獲准下擅自以“測試卡”名義開售月票,發出近四百張,且一“試”就是三年多。期間該停車場入口劃分了月票專道,每月收納月票費用,如此公然違規,監管部門卻似乎不聞不問。諷刺的是,事件是因該管理公司上報交局,無疑變成“自首”,由交局查明公佈。這是哪門子的行政監管?難怪坊間人士認為,假如不是這幾個月來公共停車場月票風波沸沸揚揚,當局加強了巡查和摸底,該停車場的月票制度可能還會繼續無了期地“測試”下去。
有關管理公司明知故犯、任意妄為,社會不齒;更讓人不解的是,按照政府所言,直至管理公司最近“自我引爆”,當局才“恍然大悟”。是相關部門“加強巡查、加強監管”不奏效?是被呃足三年,從頭到尾都毫不知情,抑或另有內情?難怪社會質疑,慨嘆無法接受。
揭露問題、找出答案的勇氣,都掌握在當局手裡。疏於監管、態度怠惰、執法漏洞,所有問題並非死症,可以改正,最怕所謂的“檢討”、“加強”等官腔,掩耳盜鈴。除非破舊立新,革新公共停車場管理制度,或可有更大作為。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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