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即起諮詢個半月
建築廢料擬分兩級收費
醞釀多時的“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終有眉目。環保局昨推出諮詢文本,列明三大亮點,包括大型工程項目須制訂減廢計劃;進入建築廢料堆填區的建築廢料由目前免費改為收費,並按數量、質量釐訂兩級收費,惰性、非惰性拆建物料分別為每公噸收費不少於三十元、一百三十元;增加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非法棄置建築廢料將罰款五萬至二十萬元。
收三億減廢兩成五
按本澳一四年傾倒四百三十八萬立方米建築廢料量計算,環保局估計,實施分級收費後,政府將增加約三億元收入。因收費計劃將參照香港,預料制度實施後,每年可減少兩成五建築廢料量。
昨日下午三時半,環保局長韋海揚、環保基建中心主任陳國浩於環保局舉行新聞發佈會。他們稱,隨着近年澳門工程項目的增加,建築廢料的產生量由○九年約一百六十萬立方米,增加至一四年的四百三十八萬立方米,令堆填區飽和,只能在區內已形成的可用地塊上,繼續將剛性的惰性拆建物料堆高。
為從源頭減少產生建築廢料,並透過經濟手段鼓勵做好源頭分類的工作,環保局早期在開展建築廢料管理制度研究時,參照了鄰近地區的經驗和結合本澳實際情況,並參考了相關部門、團體意見,制訂了《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諮詢文本。文本提到,環保局早前委託顧問機構分析建築廢料堆填區的廢料,顯示建築廢料(不包含開挖物料)中的磚頭、混凝土方和瓦片共約佔總容量的五成一;泥頭和碎石共約佔一成二;木材約佔一成一,透過減少產生廢料及有效的建築管理,將可改善情況。
按工程設兩種帳戶
文本建議實施“建築廢料堆填區收費計劃”,考慮到澳門的工地施工情況與香港相近,故收費計劃將參照香港收費模式。文本建議建築廢料產生者使用建築廢料堆填區前,須向環保局申請一般繳費帳戶(工程金額少於一百萬元)、專用繳費帳戶(工程金額等於一百萬元或以上)。繳費帳戶申請獲批後,環保局可根據申請發出一定數量的載運入帳票,建議以按金制度方式防範壞帳風險。
另一項則是較受關注的訂立收費等級,文本建議進入建築廢料堆填區的建築廢料由目前免費改為收費,但已做好源頭分類的廢料則繳付較低費用,惰性拆建物料(如已作分類的砂土、石塊、混凝土塊等)每公噸收費不少於三十元、非惰性拆建物料(如海泥、塘泥、瀝青或混有雜物的惰性拆建物料等)每公噸收費不少於一百三十元,當局將定期檢討修訂的單位價格,以切合市場。
上述兩類物料收費有較大差距,傳媒問及會否擔心有人“出蠱惑”混雜兩類物料以減低成本?韋海揚坦言,難保情況不會出現,故研究建議由在場人員抽檢,並由CCTV監管,以及留意有否不良傾倒紀錄而作篩查。
環保局由昨日起至十二月廿三日就《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諮詢文本作公開諮詢。韋海揚表示,諮詢期後約一百八十日內公佈總結報告,以盡快推進立法工作。文本建議制度正式生效後設半年過渡期,韋海揚預計法律生效後一至兩年內作檢討。
將建廢料分選設施
另外,韋海揚稱,今年底或明年初將啟動建設建築廢料分選設施,爭取一年內完成。屆時建築物廢料可運往堆填區篩選,符合條件會用於本澳或運往廣東填海。
本報記者 吳保權 何秀甄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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