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司:土地到期先行程序
【本報消息】政府計劃依法收回位於南灣CD區及石排灣工業區的二十六幅“新閒置地”。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稱,土地到期後非即時收回,要先行程序。
在政府公佈的一百一十三幅閒置地中,有六十五幅於二○一一年基於不可歸責承批人獲“首輪放生”,前日政府代表出席立法會小組會會議時提到將堅決收回當中的二十六幅,引發社會議論。羅立文昨日表示要澄清,謂“冇話收返,但都係收”,指根據新《土地法》,臨時批給不可續期,但收回與否要另做程序。政府宣告土地失效後,若承批人同意則還地,否則便打官司,“唔係第二日就收晒啲地,工夫做唔到咁快”。
失效前肯定冇嘢做
羅司受訪時向來有祇限三個問題的“規定”,他昨日繼續與傳媒數“一、二、三”,被問及三司研究海一居解決方案進展如何?會否在土地失效前出爐如何處置該地的結果?他回應“失效前肯定冇嘢做”。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