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央廿三部委聯手下月起整治半年
公安嚴打網絡新型犯罪
【本報記者廣州十日電】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趙啟明在此間承認,目前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的力度未夠,國務院批准建立由公安部牽頭、中央廿三部委參與,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和協調全國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犯罪,已部署在今年十一月至明年四月間,開展為期六個月的全國專項打擊治理行動。
趙啟明在今日舉行的發佈會上透露,內地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有一系列的新舉措。一是對於是否對電信詐騙罪犯存在判罰過輕的情況,打擊電信網絡犯罪聯席會議就包括檢察、法院,將研究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加大此類犯罪的刑罰。
與台商討追贓款
二是針對詐騙罪案不少是台灣籍主犯幕後操縱,即使破案也難捕獲主犯;且破案後被騙事主往往難以追回損失,大多數贓款已轉移台灣。內地警方等已與台灣檢方達成初步協議框架,查明的贓款由內地要回,目前已有兩筆款項實現要回。
三是將通過部委聯席會議的制度,令內地銀行有更嚴格的管理,以免被騙款項流出,從而將受騙市民的損失減到最低。
內地招員台收款
省公安廳副廳長郭少波分析了破獲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的特點:一是台灣籍疑犯是團夥主犯、組織者和策劃者。
二是團夥在內地通過網絡平台或仲介機構招募人員,一般以老鄉及親戚朋友為紐帶,以較高薪酬招到東南亞打工為名,欺騙文化層次不高人員到相關國家搭建詐騙電話窩點,通過網絡電話改號軟體篡改顯示的主叫號碼,從而冒充中央駐港機構以及內地執法機關,詐騙內地及香港民眾。
三是資金流轉快且絕大多數贓款流向台灣。由於詐騙犯罪過程由台灣籍疑犯組織策劃,一旦詐騙得逞,贓款快速轉帳且大部分贓款在台灣提取,台灣主犯獲大部分詐騙所得。
四是團夥組織嚴密,分工明確。有人專門負責打電話詐騙、有人負責開卡、有人負責轉帳、有人技術維護和後勤保障,內部管理非常嚴格,所有人不得隨意出門或與外界聯繫。
粵將設聯席會議
郭少波指出,廣東將繼續採取多種措施嚴打電信網絡犯罪。一是參照國務院模式建立廣東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犯罪省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打擊電信網絡犯罪,推動專項工作。
二是繼續強化打擊,堅決遏制犯罪勢頭。廣東省公安廳將推動各地加快專業打擊隊伍、情報力量建設,依託科技偵查手段和技術,對跨區域、地緣性、系列性電信詐騙犯罪團夥開展類案研判、經營打擊。特別是對於跨境的電信詐騙案件,不論是窩點在哪裡、手段如何狡猾,都要堅決挖出和剷除。
強化宣傳減損失
三是強化宣傳防範,減少詐騙機率和市民損失。郭少波指出,防治電信詐騙犯罪涉及各個部門、各個層面,只有全社會行動起來,各司其責、各履其職,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預防和減少電信詐騙犯罪發生,最大限度減少市民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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