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協委員殺人代伏法
【中新社柳州十二日電】今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廣西柳州中院對犯故意殺人罪的柳州市柳南區原政協委員王逸環執行死刑。
被害人葉建純生前係柳州市柳南區人大代表,名下有數十家工廠、子公司,擁有員工三千多人,總資產超十億元人民幣。
王逸環係柳州市柳南區原政協委員、柳州市某商會秘書長,其與妻子王珊霞均在柳州經商,與葉建純同為浙江省樂清市人。
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二○○八年四月,王珊霞與葉建純共同投資成立廣西凱元經貿公司,二○一○年七月,凱元公司又與他人共同投資成立湖南大鵬房開公司。後因多次股東變更,凱元公司已不再持有大鵬公司的股權。二○一三年八月五日,大鵬公司股東梁某等人簽署股東會決議,停止包括法定代表人王珊霞職務在內的公司一切業務、凍結公司所有銀行賬戶、資金祇進不出等。
王逸環認為,葉建純侵佔了其妻子的股權利益,多次找葉建純欲協商解決該問題而未能找到。同年八月六日,葉建純叫朋友樊某約王逸環商談經濟糾紛問題。當日下午五時許,當兩人見面時,王逸環質問葉建純,雙方發生短暫的言語衝突,王逸環即不顧他人勸阻,持刀連續捅刺多刀,致葉建純當場死亡。
後王逸環用手機撥打一一○報警電話但未能接通,便留在作案現場。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將王逸環當場抓獲。
去年八月廿六日,柳州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逸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王逸環提出上訴。今年一月廿三日,廣西高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法經覆核認為,王逸環犯罪手段殘忍,情節、後果嚴重,應依法嚴懲,遂核准對王逸環的死刑判決,並下達了執行死刑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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