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建設澳第四條跨海通道講了十年,目前仍然膠著於採用「橋樑」或是「海隧」的方式建造,而隨著澳交通瓶頸越來越突出,社會已經提出第五條跨海大橋的訴求,足見第四通道興建的迫切性。
今年運輸工務施政方針明確提出需要全面貫徹推進的三個重要目標,其中第三項重要目標是推進兩項旨在優化居民生活素質的大型工程項目,其中之一便是要在今年確定澳第四條通道是以橋樑或隧道的方式興建,並將開展有關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然而,距離年底不足兩個月,若政府在剩下的時間內仍然無法確定第四條通道的建造模式,將有悖今年的施政承諾。
社會一直希望第四條跨海通道可「全天候通車」,因此,以隧道方式建造無疑是社會較傾向性選擇,而且根據二零一一年四月政府的研究,因受到航空高度的限制,也是傾向於以隧道形式建設第四通道。然而,政府一直遲遲不能決定是由於二零一三年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因空氣和隧道長度等因素,不建議在隧道內建電單車專道。考慮到澳門有超過十二點八萬的電單車用戶,政府為此委託專業機構就第四通道的各種可行建設模式進行比對研究,按照七月份政府在立法會介紹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時所講,爭取九月份就第四通道是隧道抑或橋樑提出初步的比較方案。但有關比較方案似乎仍未面世。
為此,議員陳明金提出質詢如下:
一、第四條跨海通道作為今年運輸工務範疇重點推進的優化居民生活素質的大型工程項目之一,政府是否有信心如期在今年內決定以隧道抑或橋樑的方式建造?
二、政府委託專業機構的比對研究結果何時完成,何時向社會公佈征詢意見?
三、橋隧之爭一拖再拖,無論對政府的決策威信,還是對社會整體發展的要求都不利。政府應否設立追責機制,以嚴格管控施政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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