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教青局資助私校卻監督不足問題
論壇籲各校勿“鬥搞活動”
【本報消息】教育發展基金於一二/一三學年就“學校發展計劃”項目,向各校批出三億多元的資助,學校須於完成計劃後的三十日內交報告及單據副本等。審計署在一四至一五年間,審查上述學年已獲基金完成審核並完成退款的資助計劃報告書時,發現仍有近三十宗報告欠單據,教青局昨指已將單據收齊。有團體呼籲校方莫“鬥搞活動”。
活動單據須存五年
澳門論壇昨日上午十一時假黑沙環公園舉行,邀得教青局教育廳長梁慧琪、學校督導協調員黃懿蓮、公民力量理事吳文源及澳門家長總會理事長陳永源出席,討論教育資助及收費問題。
梁慧琪指,二○○七年成立的教發基金制度逐年改善,被審查的一二/一三學年為要求校方交單據的首年,確有學校在交報告時沒交單據,教局人員追單需時,校方亦被要求將單據保留五年以備查核。在審計署審查時有單未齊,但已派同事到學校追討,現時相關單據已收齊。該學年批出七百二十五個項目、千五個子項目,批給金額為三億七千多萬元。最後,有七百多個項目的單據沒被接納,被拒原因包括學校沒有執行項目、沒有專款專用、有餘款、已甩色的“無字單據”或被認為不合理等,有百分之四十七的項目須退款,款項涉二千一百六十多萬元。已吸納審計報告建議,將工作電子化及指引具體化。
特教學校資助較多
她稱教發基金資助有標準,越多持份者參與越多、與施政方針符合度越高,則分數越高,對弱勢、特教學校、有特別使命的學校資助較多,若校方財政狀況良好則資助較少,與學校背景無關。
校方被要求交單據副本,居然甩色。陳永源質疑,既然學校須留單五年,為何單據仍會甩色?揶揄校方是否將單據放在地庫任由發霉?認為學校間有攀比搞活動的風氣,造成惡性循環,有項目重疊、多餘,亦增加教師工作壓力。身兼教育工作者的公民力量理事吳文源提到,學校舉辦活動的決策由上而下,教師自主性、專業判斷在校內的影響力相對低,認為校方要判斷舉辦有關活動的必要性,不希望“為搞而搞”。在單據亂籠問題上,他指校方及局方都有責任,校方要提高行政效率,局方要交代若不按時交單據對後續資助的影響。
學校賬目暫難公開
黃懿蓮指,有學校成立初期有善長仁翁向校方捐贈金融資產,所得利息用作發放獎學金,亦有學校在後期買入股票,○七年經歷金融風暴後,當局已要求校方不要再增持股票,七所學校中有兩所已全部套現,餘下的學校亦沒再增持。公開校方資料賬目等要有社會共識,可諮詢討論,現時未有法律支持。就有學校的膳食費被指“食水深”,她重申或與會計制度中的訂定成本標準未與時並進有關,成本費只反映材料價,日後要修訂標準,使校方的選擇性服務費更準確反映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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