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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稱三司所組成專責小組已做了大量工作 海一居處理方案下月公佈

2015-11-19 00:00

◎ 二零一六年度施政報告答問大會。

【專訪】「海一居」爛尾樓花十二月底就批地到期,行政長官崔世安昨在立法會的施政報告答問大會上表示,特區政府將會在十二月十日前再公佈政府對海一居事件的立場和處理方案。他重申,由三司組成的專責小組已做了大量工作,亦諮詢了檢察長的意見,今次用了大量資源及時間去研究。

政府處理海一居事件的方案,究竟是收地重新拍賣,還是收地補地價再重新批予保利達集團?社會有不同意見。崔世安亦坦言處理海一居問題困難。他在回應直選議員施家倫提問時反問,他作為行政長官,為何會不想保護購買了樓花的小業主收樓安居樂業?他與小業主有共同目標。崔世安指出,海一居事件具兩個情況,一是發展商出售樓花的買賣預約合同情況,一是政府根據土地法處理的土地情況。他表示,作為負責任政府,已竭盡所能研究,但前提必須守法。

崔世安重申,政府關心已購買樓花的市民,特區政府在保護公共利益的前題下,亦必會守法,因此行政當局在處理個案時,所考慮的不是單一個案,而是在整體法律框架下尋求出路。他指出,當行政行為及手段超出法律規定的框架時,很多時隨即引起司法程序。根據基本法,司法程序是獨立的,政府只會服從裁決。他希望小業主體諒政府所做的決定不能超越法律,依法、服從法院判決是大原則。

顯然,如果政府真的收回土地,不但發展商可能向政府興訟,小業主為了索償亦可能要打官司。直選議員關翠杏追問:政府可以想到隨後而來要跟進的一些事,政府會建議小業主應該點做?政府可否在其他途徑向小業主提供一些協助呢?崔世安回答:「在合法的前提下,我們如果能提供支援和支撐,我們好願意去做。」

華僑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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