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查監察僱員活動的記錄
問:機構在內部聆訊時,可以翻查監察僱員活動的記錄嗎?
答:機構發現職員有違紀或違法跡象時,可在其職責範圍內委派人員作調查,調查員可以翻查監察記錄。為確保當事人資訊權的行使,“個資辦”建議機構應在《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中列明,當員工出現違紀或違法跡象時,資料將交給有關負責紀律調查的人員、司法機關、刑事警察機關或其他有權限機關處理。
參閱:《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0條
(以上內容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供稿。查詢熱線:2871-5666。)
個人資料勿忽視 齊齊保護莫遲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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