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澳租務法律法規長期滯後,令物業租賃市場亂象叢生。近期多位議員連署提案的「租務法」正式進入立法程序,冀能因此促進市場健康平穩發展。那麼法律的修訂可否有效根除租賃亂象?法律中具體的條文制定該如何厘清利益關係也引發業界的討論,新一期民眾講壇就此展開探討。
作為法案的連署發起人之一,立法議員宋碧琪表示,此次修改法案文本建議房地產租金升幅不得超過行政長官核准的調整系數,亦冀引入仲裁機制,以解決租賃爭議及「租霸」問題。由於租賃制度涉及的面較廣,宋碧琪坦言,此次只是因應現時情況先做一小部門的修改以推動問題的逐步解決,未必能夠全部解決所有的問題。
由民眾建澳聯盟主辦、澳門時報協辦、澳門基金會贊助的民眾講壇第十一期昨日下午三時假該會綜合服務中心舉行,邀請了多位嘉賓與市民共同探討「法律的修訂可否有效根除租賃亂象」?此次修改法律設立租金調整法定機制成為最大的亮點,也出現了各方爭議,大律師李慧聰認為,設立租金調整法定機制是為了平衡多方利益,之所以備受關注和討論,是由於本澳法律的大原則是不對私人領域事務做出干預或倘需要時只能採取最低限度的干預。
她認為,法律對社會的干預
澳門大學法學院高級導師艾林芝亦認為,法律中對於租金加幅的管制並沒有同市場自由經濟相違背。他舉例稱,現在法國、英國等國家對於租金都有管制,有的甚至將加租超過一定上限的行為當成刑事犯罪來對待。「你可以行使你加租的自由,但是你不可以在行使你的自由的時候影響到他人人格的發展。」
來自業界的房地產聯合商會副理事長陳迎金則分享了對於「租霸」的認知,他說目前業界除了一部分故意性的「租霸行為」,也有許多「租霸」並不是說強制性不交租,而是會有各種理由尋求業主的通融,比如「財政上遇到困難」、「有突發事件導致資金出現問題」,像這種非故意性的「租霸行為」政府應該如何區別呢?
離島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陳冰冰則表示,接到最多的反應是「租霸行為」、「拖延租金」,以及商戶反應的租金上漲的幅度太大,但是澳門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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