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將勸辭不良官員
【香港中通社三十日電】馬來西亞民衆向來認為當地公務員是“萬年鐵飯碗”,即使犯錯或不適任者也很少被令離職。不過,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十一月三十日報道,馬來西亞政府為了改變公務員這種有恃無恐的心態,二○一六年將出台“表現不良者離職機制”。這也是當局首次對公務員實施這類條例,希望進一步提高公務員的效率與服務品質。
新機制明年起執行
馬來西亞公共服務局總監莫哈末扎比迪表示,當局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將對包括最高層執行人員在內的一百六十萬名公務員,施行“表現不良者離職機制”。根據新條例,任何在關鍵績效指標中無法獲得至少六十分又長期沒有改進者,當局將建議他們離職。
莫哈末扎比迪指出,所有政府學校教職員、保安人員乃至最高層執行人員的表現,都將接受評估。“小組過後將觀察有關公務員一年,祇有表現有所改進者才能繼續留任。當局也將觀察這些公務員接下來三年的表現,以確保沒人怠惰或鬆懈。”
莫哈末扎比迪指出:“若確認該公務員表現不佳,當局建議總檢察署宣佈此人立即退休。若是健康理由而影響工作表現,他們就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若健康狀況確實不符工作要求,當局也會要求他們退休。”
馬來西亞全國公共及民事職工總會主席阿茲慕達表示:“新條例並非直接裁退公務員,祇是讓不適任的公務員在可領取退休金等福利的情況下,提前退休或轉往其他領域就職。”他說,一些公務員其實也很歡迎新條例,因為這能讓他們在不失去原有退休福利的情況下,又有機會開創另一番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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