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會委員會昨日審議「2014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報告」,三常會主席鄭志強稱,當局遞交有關執行報告時間,應有改善空間,建議提早至半年前,於年中或立法會休會前遞交,以方便審議。
他稱,去年度預算為835億元,最後只用了670億元,預算執行率低是老生常談,理解部門計算預算較「鬆動」是人之常情,但不希望部門怕麻煩,而故意「報大數」,逃避之後追加預算要經立法會審議程序,做法將降低執行率,造成預算案不嚴謹。
他續稱,以往財政預算分析工作,一向由二常會負責,鑑於二常會近日工作繁重,正討論《高教法》、《樓管法》、《2016年度財政預算》等多個法案,而財政預算執行報告則需趕在年底前審議完畢,以將去年度盈餘,撥入明年財政儲備,以便當局在明年首季,公布財政儲備數字,故改由三常會分擔工作。
鄭志強表示,如當局未跟進立會小組對財政預算執行報告建議,將再要求政府落實工作。(周婉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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