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銘恩
【特訊】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梁銘恩在議程前發言表示,近期收到石排灣居民反映附近興建的酒店項目的玻璃幕牆出現光污染,影響生活,投訴未果。澳門法規只規定玻璃幕牆抗風能力及能源效益,未有進一步規管玻璃幕牆反射光線頻率,促請政府必需加快完善法規。
梁銘恩指出,近月接到石排灣住戶反映,正在興建的酒店項目採用玻璃幕牆設計,玻璃幕牆在陽光的照耀下,玻璃牆從不同角度反射的光滋擾行人、居民及駕駛者,從而形成嚴重的光污染。居民曾致電政府部門投訴,往往A部門推B部門、B 部門推C部門,最終沒有部門肯接受求助,有苦無路訴。同時亦有駕駛者投訴玻璃幕牆把陽光從低角度反射到他們正前方,影響行車視線。
梁銘恩表示,澳門部份建築物過去亦接獲居民或駕駛者關於大廈玻璃幕牆造成光害的投訴,玻璃幕牆的光污染和安全性一直是社會詬病,內地及外國均有法例規管玻璃的面積或座向。隨著新填海區及旅遊商業項目的發展,霓虹燈、大型戶外廣告牌、螢光幕等增加光污染,正威脅著澳門人的健康。但澳門法規只規定玻璃幕牆抗風能力及能源效益,未有進一步規管玻璃幕牆反射光線頻率。政府必需加快完善法規,減少城市中的光害加劇,保障居民有一個置居安樂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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