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這個「燙手山芋」,從來都是惹來「有雞先還是有蛋先」的爭辯,就如通脹問題,到底是物價先漲,再調高基本工資以維持購買力,還是基本工資調漲導致生產成本上漲,以致物價隨之上漲,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然而,在物業管理保安和清潔最低工資的法律面前,最低工資卻成為洪水猛獸,社會上一面倒認為是推動物管公司向業主收取更高的管理費;若是業主反對加幅、拒絕交管理費,物管公司可能因而選擇退場,業主因而失去物管服務,潛在問題當然不少;即使受相關法例保障的打工仔,亦需面對在工資調升後,因營運成本增加而被物管公司解僱的風險。在這個範疇的最低工資,彷彿任何一方也是輸家。
還有不足一個月,物業管理保安和清潔最低工資的法律便正式生效,最低工資時薪30元,月薪不低於6,240,不少大廈一早已經提前加管理費。在日前舉行的時事節目「澳門論壇」上,有市民指有管理公司每月都會收取花卉布置費,但又不是月月都有花卉布置;有住在順達廣場大廈的居民反映,同一管理公司對三座大廈實施不同管理服務收費,有一座大廈因有廣告收入而毋須交管理費,而另外兩座大廈的加幅分別是數十元和一倍之差,認為不合理。亦有市民表示不反對加管理費,但認為需要合情合理及提供更優良服務。然而,在物管最低工資推行前的管理費升浪,當中不少被指加幅不合理、不透明,有管理公司更「威脅」業主,表明若未能加管理費就會撤出大廈。
最低工資法案雖然在今年7月份通過,以本澳只有極少大廈成立業主會的情況下,只有五個月的時間給予社會應對最低工資對物業管理行業及市民帶來的衝擊,恐怕難以完滿解決。從保護弱勢的立場來看,基本工資的訂定,提供勞工最基本的保障,避免僱主用偏低的薪資剝削基層,從社會關懷的角度出發,最低工資的訂定有其必要性。而管理質素與管理費掛鈎,這是必然,由於以往政府實行工作收入補貼,故大廈管理員薪酬一直偏低,本澳大廈管理費也一直處於偏低水平。而在最低工資法律之下,大廈管理員的薪酬升幅由管理公司與業主共同承擔,管理費的提升其實「大家都預咗」,業主付出多了,要求物管公司提供更好的服務質素,亦合情合理,兩者本應絕對有良好而正面的空間「慢慢傾」。問題 是現在可以傾的時間不太足夠,而如何杜絕一些「搏大霧」式的無理加幅,這方面有關當局亦實在有需要提供更多的協助予以應對。對於最低工資產生的營運成本上漲,政府又能否設一個過渡期以提供津貼或資助,讓物管公司與業主有時間去消化和適應,亦是有關當局與大眾共同思考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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