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圈操控賣淫案細節披露
六被告羈押近一年 下月初開審
【本報消息】捲入葡京“沙圈”賣淫集團案的賭王姪兒何X倫等六人,羈押候審近一年,案件經初級法院排期,訂於明年一月八日開庭審理,連同九十名妓女,共有逾一百五十名證人,預料審訊需時,或至三月。
首被告何X倫(六十八歲、葡京酒店行政董事),次被告王女(內地人)及第三被告倫某(香港人)分別是酒店的副經理、總經理,第四被告麥某(香港人)為保安部經理,最後兩人分別姓喬(女,內地人)、姓潘,被控一項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罪及九十項操縱賣淫罪。案件由法官李宏信、盧映霞及陳曉疇所組成的合議庭負責。
“YSL”登記訂房
檢察院控訴六名被告的違法事實眾多,包括至少自二○一三年七月開始,王女入職葡京酒店後,何、王女及倫某聯同多名在逃涉嫌人合謀,並分工合作地創立並領導一以操縱女子在葡京酒店範圍內從事賣淫活動為目的的犯罪集團,集團為吸納年輕貌美的賣淫女子,亦會與多名淫媒聯絡或合作,由淫媒安排年輕女子前來葡京酒店面試,犯罪集團便為該等女子提供賣淫場所,從中獲利。
控方還提出了集團內部操控女子賣淫的系統,該系統簡稱“YSL”(Young Single Lady),當賣淫女面試成功,第一、第二或第三被告便會在酒店的訂房系統中為女子登記成為“YSL”,並以“C”、“T”、“CT”、“PT”及“P”五個代號等級分類。又用“Code One”系統通知保安員驅散賣淫女子逃避警方的搜捕行動。
規定流動禁止圍客
賣淫集團將酒店約一百二十間房間,闢作賣淫場所,並聘請多名尼泊爾籍的保安員廿四小時看守。賣淫女子須繳交人民幣十至二十萬元的“介紹費”或“入場費”才能順利取得“開工房”。
據知,集團為了更有效地操控、指揮“YSL”女子的賣淫活動,訂下不少規矩,如禁止她們在“沙圈”範圍內停留,必須不停地走動,禁止圍客、搶客或與客人爭執,禁止穿着褲子,必須穿短裙及化妝等。
今年一月,司警大舉出動,破獲這宗被喻為回歸以來最龐大的操縱賣淫集團案。“沙圈”即葡京酒店地下商場範圍,因妓女在圓形走廊上游走供嫖客“睇辦”,有如馬場內的馬迷在沙圈一樣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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