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務員圍觀王菲遭處分
【本報訊】據中新網報道,女歌手王菲今年四月現身北京朝陽區房屋權屬登記中心大廳辦理業務。其間,該中心多名工作人員擅自脫離工作崗位,圍觀、拍照及索取王菲簽名,事後被傳媒揭發。昨日,朝陽區房屋管理局決定,給予該中心涉事工作人員警告處分。
事發於今年四月十七日下午,王菲到朝陽區房屋權屬登記中心大廳辦理業務。該中心多名工作人員擅自脫離工作崗位,在現場尚有大量群眾等待辦理業務的情況下,在工作區作出圍觀、拍照、索取簽名等追星行為,被當局指為嚴重影響大廳的正常工作秩序。
王菲辦理完業務離開後,替王菲辦理相關業務的工作人員,沒有妥善保管對方的個人資料,允許其他工作人員拍攝業務檔案中王菲的照片,並讓窗口外多名市民同時拍照,並被媒體在網上曝光,造成了不良影響。
朝陽區紀委今日通報稱,朝陽區紀委給予該中心主任范明悅黨內警告處分,朝陽區房屋管理局分別給予該中心工作人員劉珍依、韓婷婷、李楠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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