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物業管理業務法案。委員會主席關翠杏引述列席的勞工局代表稱,規定物業管理員需強制接受培訓的難度大,現時本澳約有 5,000多名管理員,若強制管理員需接受培訓,法律生效時不能有足夠人員,但法案已要求管理公司有義務向管理員提供相關培訓。
另外,法案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必須設有 1名技術主管。勞工局代表在會上表示,技術主管的培訓課程由香港職業訓練局提供導師,課程共 310小時,有公關技巧、法律知識、樓宇管理及設施維護等 6個單元,分 8個月時間上課。 (周俊元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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